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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变迁下看“腐败”、“道德”、“年轻人”

一月 21st, 2011 by

和亚秋聊天,聊到这么几个问题:我们现在的腐败是否更严重,道德是否更败坏,年轻人们是否更进步。扫兴的是,亚秋约了朋友去吃饭,一两个小时之后我早就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趁现在赶紧写下来。

插播一条消息:这个博客的域名和空间在1月5日就到期了,结果我拖拖拉拉半个月,到今天才解决,中间有两三篇文章没有及时写下,自己也忘记了,很可惜。感谢著名主机分销商胡某某(不说全名你也知道是谁啦),冒风险接下了我的博客,非常感激。感谢Godaddy,感谢Wordpress。

三个问题并列(腐败、道德、年轻人),其实解读一个,就满盘清晰,因为原理和逻辑是完全相同的。最容易理解的,就是腐败问题。

正如哈耶克对共产党体系作出的准确判断,这是一个逆向淘汰的制度,劣币之于良币有绝对的胜算。首先我们应当确定的是,腐败自始至终就从未在这个体制中消亡过。改革开放为腐败提供了权力变现的捷径。如果说计划经济为腐败提供有限而隐蔽的途径(例如一个熟络的销售员朋友可以为你割一块最肥最鲜的猪肉),那么改革开放后的准自由市场则让腐败通过市场、随着货币和公权力蔓延到社会全领域。

权贵资本主义形成了一种中国特色的腐败形式。首先,市场被人为切割成两部分(自由开放的商品市场,和管制封闭的要素市场),权力在要素市场(矿产、土地)中获取独大地位并禁止旁人涉足,通过要素价值的市场化就为自己囤积了巨量财富;其次,向商品市场收取对应的租金,以货币形式取得更多的利益输血。这就是我们当今腐败的两条线索。

所以,腐败从来没什么变化,只是随着体制变异产生了不同的外表。你说腐败更严重吗?我说它不过是用金钱掩盖了赤裸裸的权力。你说腐败更少吗?恐怕更多的人会反对这一观点。所以我认为腐败是不变的,质与量都变化不大。

以此来看,道德有同样的制度原因。

今天我和亚秋聊天时,重点说到现在的道德绝不比过去更糟糕,甚至可能比过去更好一点。那些看似不道德的行为,其实是理性人的自保策略。我在大理曾经看到一个倒在马路中间的老头子,但确实不敢上去赴起来,于是走开。深以为愧。

如果把策略性的自保当做“不道德”,就有点太苛刻了。例如文革巅峰时期的告密者们,若是为了自保而出卖他人,我认为虽然道德有亏、但可以理解(那些以此邀功请赏的人当然不在此列)。

至于年轻人是否进步,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就像今天有亚秋这样有见识和有深度的年轻人,放在八九时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这一点给了我无比坚强的乐观。

什么人会监控你说话?

四月 3rd, 2010 by

腾讯公司曾经反复强调,他们不会对用户聊天记录进行审查和过滤,但是事实证明已经有人因为QQ发言而获罪。(见下图)

前几天twitter上有人爆出一张警方监控QQ聊天的软件截图,从下图可以看出,警方输入时间和QQ号码,即可通过关键词进行搜索。腾讯公司从企业道德和技术水平上都否认自己会监控信息,可能是从另一角度暗示了警方的监控跟他们无关。

我有时会想,监控他人发言的警察叔叔们,内心会否有一点点道德的不安?就像偷女生内衣的男大学生内心总是紧张的,我相信无论是什么人、什么样的教育背景、什么性格,在冒犯他人的时候总会受到良心谴责;就算他拿了人家的钱、或者收了别人的好处,不光彩的行为也并不会因此而变得值得夸耀。这是我们作为人类的本能感受。

然而有一种情况是例外。那就是当别人为你提供了道德支持、告诉你那些不光彩的事情其实包含着伟大的光荣和正确的价值,你就会怠于自省。惰性也是人类的本能。已经有了能自洽的道德逻辑,为什么还要想破脑袋去追求似乎不那么明智的“人性良善”呢?卑鄙的行径往往假借高尚的名义大行其道,如果对公民私密发言的监控可以被解释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犯罪,那么几乎所有对权利的侵犯都能被理解为通往某个伟大目标途中的小小牺牲。

昨天关于“大学何为”的讨论中,美国的白老师对一个同学所说的“人不能太自由、太自由会堕落”表示surprised;另外在说到大学应成为多元文化互相理解包容的自由空间时,一个男生低下头默默地说“我觉得你应该去听听哲学课”,我这个业余爱好是政治哲学的人也被他surprised了。令我surprised不是他们的观点,这样的观点我早就熟悉,因为早年我本人就持那样的态度;而是他们对无知的炫耀、对蛮横逻辑的骄傲、和“大局观”道德感召下的自我崇高化。说“不能太自由、太自由会堕落”的人,恐怕不能理解新中国建国伊始的目标是什么,而奉劝我“应该去听听哲学课”的人,大概也分不清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反倒是白老师,很认真的表示,对中国人的思路很难理解——对此我只能笑一笑,说中国就是这个样子。

有着那么强大的自信心、相信自己是绝对正确的,也就不难做出卑鄙的事情;即便偶尔有良心不安,也会马上被另一种伟大光荣正确的逻辑引向自我褒奖。就像深沉的德国人对屠杀犹太人充满了道德感,我悲观的认为,所有对于道德如此“自信”的人,恐怕都有可能变成日后的“监控者”。最可怕的并不是监控,而是他们的“道德自信心”。这种自信心会鼓励他们做出更可怕的事情,今天是监控,明天是逮捕,后天就是杀戮。

所以我拒绝将道德看做社会的产物,产生于社会的“道德”,往往更像是迷幻剂。道德是每个人头顶的一片星空,如果将道德法则竖立在每个人的内心之外,那么道德也就不再是道德、而变成了让别人控制自己的毒药。可惜思考的惰性是人的烙印,也正因为此,愚蠢才如此致命。

发完牢骚,该去打印论文了。

当代中国公民不服从只能走向悲剧

三月 10th, 2010 by

自苏格拉底以降的“异议者”,大多为法律、正义和良心付出了巨大代价。梭罗在1847年由于不赞成政府的某些开支而拒绝纳税,被关进了监狱,后来他的朋友主动替他缴纳了税金;印度的甘地也曾因领导公民不服从不合作的独立运动遭到逮捕,后被印度极端分子暗杀;马丁路德金同样以非暴力的抗法活动争取黑人平权,直接影响了美国“民权法案”的诞生,他于1968年4月4日被刺杀。在西方历史上,通过公开的、违法的、非暴力且愿意承担法律惩罚的抗议行为并不罕见,在宪政民主制度下,少数人以“公民不服从”的方式呼吁多数人的正义感,往往收效不错。

因此我很难将这些异议者的境遇称为“悲剧”,尽管老牌的异议者们曾经为了寻找正义的法律遭受过巨大灾难,然而提起苏格拉底和甘地等人,他们的死亡和他们带来的非暴力不服从传统依然如神像一样端坐在人类政治庙宇最堂皇的宝座之上。

位于远东的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异议者却可怜得多。西方“公民不服从”发轫于个人主义的道德反省,基于对法律的忠诚与责任,以公开的非暴力方式让少数人的诉求得以传播至多数人的耳中。这每一条,几乎都能成为一把传统道德利刃,切断中国异议者的精神资源。首先,中国的道德从来以集体主义为纲,不存在个人主义的道德理解,当少数派以反对者的面目出现时,往往会被某些道德标杆打得满地找牙,百姓苍生却绝不会对之报以同情。其次,中国的“忠诚”与“责任”,向来不适用于法律,仅仅适用于君主,法律没有任何独立性,其存在仅仅是为了延长君王的控制手段。再次,“非暴力”这一“公民不服从”的最重要特征,在很多中国人看来,往往是“软弱”“无能”“胆小”的表现,以“成王败寇”为唯一准则的社会,会对“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样的情节以旁观者的身份进行揶揄,大家对于“无能者”有着天然的厌恶情绪。

这就决定了中国的异议人士无论在人数寡众、还是道德与政治精神资源的来源上,都处于绝对劣势。他们无法从传统中国道德中汲取充足的营养(事实上中国式道德也不具备这些能量),更无法从中国民众中得到大范围的支持,于是只能通过西方思想传统来理解和实践“公民不服从”。所以我们在当今中国看到的异议者,一般受过良好教育,思辨能力强大,对于政治的理解程度通常等同于对自由主义的认识深度。

如果不能对本土资源进行开发,则很难在一块陈旧的土地上用最新的思想利器开垦社会。我们可以看到二十年来若干异议者相继入狱和被迫害,与其说是受到国家爪牙的攻击,倒不如做个比喻——更像一个青壮男子试图让一位80岁的老奶奶受孕,结果有二,一是受孕失败,二是会被旁人责骂与攻击——而这种责骂与攻击其实并未考虑老奶奶本人的感受、没准老奶奶很乐意与年轻人交媾呢?这又回到了东方独特的重视集体规范、忽略个人体验的道德自虐。

在这样的社会中,依照“公开”“违法”“非暴力”“自愿接受惩罚”的标准进行“公民不服从”活动,非常有可能遭受千夫所指;甚至一些基本的维权活动,也往往被视为“大逆不道”和“道德沦丧”。前段时间北京女艺术家喻高曾责骂艾未未在长安街上的活动会导致艺术家们失去500万的赔偿金,而普通民众对在重庆打黑运动中被判刑的律师李庄也鲜有同情。

对这种社会情绪进行简单的定位,可以说是“公民意识极度缺失”。但就此以为“公民社会”可以拯救中国,则太过幼稚。中国的异议者们在试图纠正法律谬误、引发平民关注的时候,方法可以有多样,然而就我看来,“公民不服从”这一条路是一个死胡同,异议者们会受到严重迫害,而他们的“不服从”活动既无法引发社会大范围而长久的关注,也不能迫使政府关注少数派的利益(这个政府只关注政权的稳固)。如果没办法达到这两个目的,那么锒铛入狱的“不服从”的公民们,几乎可以说是白白牺牲。

据此,若不将“公民不服从”这一政治学定义酌情进行修改,那么对于中国的政治进步来说,很可能意味着我们正在用极大的代价换取政府微小的让步,而这些惨烈的代价本来可以赢得更多对生命与尊严的敬畏。